令,本指发出命令让人执行,也指命令、法令。在古代特指皇后、太子或诸王的命令,以别于皇帝的“诏”。后作官名,秦汉时大县的行政长官称“令”。历代中央最高机关及某些下属机关的主官也称令,如尚书令、中书令等。在古汉语中,令还可指善、美好。《诗经·小雅·角弓》中有“此令兄弟”“不令兄弟”的说法,郑玄注:“令,善也。”再如“令德”即美德,“令名”即美名,“令闻”即好名声,等等。
正因为“令”有“善”“美好”之意,所以后来用作敬词,多用于称对方的家属或亲属。如用“令爱”(过去也作“令嫒”)敬称对方的女儿,用“令郎”敬称对方的儿子,用“令慈”敬称对方的母亲,等等。另外,还有“令伯”(敬称对方伯父)“令妻”(敬称对方妻子)“令兄”(敬称对方兄长)“令姊”(敬称对方姐姐)“令妹”(敬称对方妹妹),等等。在称呼对方家属或亲属时,几乎都可以在称呼语前加“令”来表示敬称。
堂,本指北堂。古代本为妇女盥洗之所。如《仪礼·士昏礼》:“妇洗在北堂。”后以“北堂”指主妇居处,也指母亲的居室,进而代称母亲。
“令堂”是一个敬词,敬称他人母亲。如郑德辉《梅香》第三折:“这声音九分是你令堂。”因此,我们在对别人介绍自己的母亲时,应该用“家母”,不能用“令堂”。